招标公告
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资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施工总承包的市场竞争力,现以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名义申报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对上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邀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邀标项目进行报名。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项目概况
(1)代理申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
(2)代理收集、整理、完善资质申报所需的各项资料(需要按照资质申报要求,代理完成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电工)、报批审核、咨询、材料制作、申报所需设备租赁含发票(电力工程车除外)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主管部门。
(3)按照资质申报相关规定整理相关资料。资质申报全过程所形成的一系列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报送一份给委托方(包括电子文档)。
(4)代委托方支付办理资质申报过程的差旅费、劳务费等与本项代理事务相关的费用。
以上各项代理事务所需要和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代理合同费用总额之内(涉及资质申报的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电工证书除外)、社保费用、聘用人员继续教育费用、可能存在的人员出场费用等除外),除此以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因行政新政策、新规定等产生的费用除外,需提供行政部门证明”),时间界定为本合同签定日期以后,直至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
2.其他约定:因应答人原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应答人不可抗力原因另行协商),申报资质未获得审批通过,经双方协商终止申报,应答人无条件退回已收的合同价款。其它产生的协调费、劳务费、差旅费、文件制作费等由应答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启报价后,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评: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无法提供材料的请提供对应的承诺或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法提供材料的请提供对应的承诺或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清晰查询截图;
3.1.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清晰查询截图;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项目填写);
3.2.1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3.2.2 供应商须是具有企业管理咨询的服务商;
3.2.3 业绩要求:在2017年至今应签订承办承装修试类业绩不低于5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盐城国投大厦2103室。
特别说明: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变更和解释权归发布人。
招标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投大厦2103室
电话: 18762388875
联系人:薛先生
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 |